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范圍、目標、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對中型及以上項目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特點、方法和措施、控制要點和目標等,并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1、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要求,并簽署意見。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實際需要;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3、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資格,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是否滿足相關要求;審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4、在審查勘察、設計文件時, 發現不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或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風險時, 須及時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提出;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5、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等;檢查施工單位擬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的檢測檢驗、驗收及備案手續等;審查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及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應急預案, 建立應急體系;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制定確保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崗位責任制。